本项目采购人为 某单位 , 现 委托 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, 对 本项目组织询价采购。
包号 |
采购内容 |
数量 |
单位 |
最高限价 (总价) ( 人民币万元 ) |
完成时限 |
参考规格型号 |
2 |
X-RAY检查机 |
1 |
台 |
39 (含税价) |
合同签订后 3个月内交货 |
具体详见 技术要求 |
说明:
1. ★ 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,若超过最高限价,其报价无效。
2. ★ 本次询价项目响应、评审均以包为单位,供应商须对所响应包内所有采购内容和数量进行报价,否则其报价无效。
3. 每个 包 拟确定 1个成交供应商, 兼投兼中。
( 1)被宣告破产的;
( 2)尚欠缴应纳税款或者社会保险费的;
( 3)参加装备竞争性采购前3年内,在经营活动中存在重大违法记录的;
( 4)被依法限制或者禁止参加军队装备采购活动的( 根据军委装备发展部发布的失信名单判定限制或者禁止范围);
( 5)有证据证明供应商在参加装备竞争性采购前3年内,发生过装备采购合同违约行为,对拟采购装备项目合同履约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;
( 6)法规制度规定不得参加军队装备采购活动的其他情形。
说明 : 1.供应商资格能力条件要求中所述 “前 3年 内 ”是指 从 提交报价文件截止 日起算的前 3年 。 如 提交报价文件截止 日是 2025年1月1日,前3年是指2022年1月1日至2025年1月1日 ; 供应商成立时间不足 3年的, 自 成立之日 起算。
2.重大违法记录 是指 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、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、较大数额罚款 (指 200万以上的罚款,法律、 行政 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 “ 较大数额 罚款 ” 标准 高于 200万元的,从其规定 ) 等行政处罚 。
本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的 方式 开展 资格审查。
20 25 年 8 月 12 日起到 20 25 年 8 月 18 日止,每日上午 9 时 00 分至 12 时 00 分,下午 14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(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) 。
江苏 省 无锡 市 新吴 区 清源 路 19 号 北洋清安物联科技园 5楼 502 室 。
人民币 500 元 / 份 (售后不退)。
开户名称: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
开户银行: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新吴支行
帐 号: 9550880247562600167
所有符合条件并愿意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请携带 “ 领取 询价 文件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” 中所列文件,现场 办理 领取询价文件事宜。
领取 询价文件时的审核 , 仅 作为 领取文件的依据,供应商资格 是否合格 以 评审时 询价小组判定 结论 为准 。
说明 :证明材料中 授权委托书 、保密协议 及 声明函 须提供原件 , 证书及截图 可为 复印件或打印件 。 除 1.5.6外的 材料均 须加盖公章 。
20 25 年 8 月 20 日 9 时 30 分(如有变更,另行通知),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接收。
江苏 省 无锡 市 清源 路 19 号 北洋清安物联科技园 5楼502单元 (如有变更,另行通知)。 指定专人 送达现场 ,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。
本项目 公告发布 平台为 “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” 。
本项目 需交纳询价保证金 7800元 。成交供应商需交纳合同额 10%履约保证金。参与中标后不签订合同的,须缴纳预算金额2%的罚款;签订合同后不履约的,须缴纳合同金额10%的罚款。以上失信行为累积满2次的,暂停参与询价活动1年。
参与询价厂商需承诺利润合理,价格符合市场行情,必要时按甲方要求提供价格佐证材料。
付款方式:完成合同签订且收到乙方合同额 10%的履约保证金后,付合同总额30%的预付款,设备货到验收合格后2个月内支付剩余70%尾款,设备稳定运行半年后退还履约保证金。
采购代理机构: 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 公司
单位地址: 江苏 省 无锡 市 清源 路 19 号 北洋清安物联科技园 5楼502 室
联 系 人: 李晋裕 、廖嘉伟 、 梁群燕
联系电话:电话: 0510-82615240、18922207006 、 17312726550
邮箱: cailianwuxi@chinapsp.cn
咨询及 投诉受理 部门: 某单位
联 系 人: 林女士 联系电话: 0510-85155146